指導委員會
中心的最高決策機構,負責審定發展方向、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。
- 召集人:由校長擔任,象徵校級中心的戰略高度。
- 副召集人:由副校長(行政或學術副校長)擔任。
- 委員組成:研發長、各學院院長(法律、商學、公共事務、社科、人文、永續、電資)、校內外傑出學術領袖及指標性產業領袖。
本中心採取「行政扁平化、學術跨域化」的設計,設立「指導委員會」作為戰略方針的決策核心, 下設執行層級落實各項業務。
最高決策機構 · 由校長擔任召集人
管理團隊 · 日常運作與策略執行
TRL 3–7 轉化 · 聯合實驗室 · 新創孵化
AI4X 核心 · 領域模型 · 數據治理
跨域微學程 · AI 倫理與治理研究
國外頂尖跨域 AI 學者 · 評鑑與諮詢
中心的最高決策機構,負責審定發展方向、資源分配與績效評估。
負責中心的日常運作與策略執行。
採「任務組織」,各組人員由中心專任人員與各系所合聘人員共同組成。
邀請國外頂尖跨域 AI 專業學者擔任評鑑與諮詢委員,定期提供研究與治理之改進策略。
中心主任、各組組長與技術資源窗口,預計於 2026 年 8 月 1 日正式營運後公布; 現階段各項事務請由上列中心行政窗口統一受理。